20260827 信息来源: 段 飘
编辑:赖 荔馥 | 责编:卢 彩2022年7月,家住云南姚安县的居民王某因反复腰痛伴双下肢麻木,至某乙医院就诊,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等。随后,他在该医院接受腰椎手术,术后神经压迫症状未得到明显缓解,最终导致双下肢截瘫。虽经多次后续手术,病情仍无显著改善。为此,王某提起诉讼,要求医院赔偿234万余元。 6月17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6月13日,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民事判决书。一审法院认定王某因此次医疗损害造成的损失为136万余元,酌定由某乙医院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判决该医院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8万余元。某乙医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 王某出生于1964年,家住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。2022年7月21日,王某因“反复腰痛伴双下肢麻木、冷痛20年,再发加重1月”到某乙医院骨伤科就诊,初步诊断为“L3/4、L4/5椎间盘突出症,神经根型颈椎病,窦性心动过缓,心脏扩大查因。”7月25日,经完善相关检查、术前讨论及告知后,某乙医院为王某行“经腰椎后路L3/4、L4/5椎间植骨融合术”,术后其神经压迫体征未明显减轻。8月7日,王某办理出院。 同年8月12日,王某因“术后18天、切口疼痛5天”再次至某乙医院就诊,诊断为腰椎术后切口感染。9月5日,王某在该医院进行“L3/4、L4/5椎间融合术后清创翻修术”,术后王某双下肢麻木、无力未减。9月14日,王某因术后双下肢肌力不明原因进行性减弱,为进一步明确脊髓病变原因,某乙医院建议其转上级医院治疗。 9月14日,王某转入某甲医院骨科住院治疗,入院诊断为“截瘫、胸椎管内肿物占位、脊髓损伤、手术后伤口愈合不良、腰椎术后”。其间经完善相关检查及治疗,并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,王某于9月28日出院,其出院医嘱为“院外建议继续康复理疗……”当日,王某进入某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,于10月10日出院。之后,王某又在某甲医院进行了多次手术,但双下肢肌力仍未见明显改善。此后,王某先后到多家医院康复治疗。 王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,判令某甲医院及某乙医院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等费用的75%为2293256.79元,精神抚慰金50000元,共计2343256.79元。 诉前经王某申请,一审法院委托云南某医院司法鉴